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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的新视点

    “知情权”是Q上经常出现的话题。作为人民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对此历来重视,“重大事情让人民知道”,就是对知情权的确认。而政协委员徐如镜在发言中从信息业发展的角度触及知情权的话题,则令人耳目一新,发人深剩
    徐如镜委员说,当今世界上拉动经济发展最快的行业是信息技术,但我们现有法规和观念环境对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很不利:我们有保密法,却没有配套的信息公开法规,因而信息上网共享无法可依,而大量已经经过收集加工的信息放着不用,造成信息共享困难重重。而这方面差距的拉大,受害的恰恰是国家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人类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没有必要的信息开放,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经济开放。
    20年的改革开放,使我们打开了不少物流市场的壁垒,都认为那是阻碍经济发展的;但是,信息的壁垒同样阻碍经济的发展,在信息时代尤其如此。一些地方和部门,也许从来觉得知情权是一个很“虚”的权利,对此不那么认真迫切;有的为了局部利益,也不愿意落实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他们没有想到这是对经济发展的束缚,也许因为缺少的正是这样一个站在当代最新技术和经济发展前沿的视点。
    在一个发展的时代里,人民,不仅需要对事关自己利益的决策“知情”,更需要在“知情”中获得自己发展的机会。从这样一个视角看知情权,就能感到:人民的民主权利不是空的———不仅仅意味宪法赋予的政治权利,而且同国家的发展、人民的生活直接(或间接)相关。“知情权”,也是一种经济权利、发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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